最近有幸被邀請到「港鐵廣告Innovate Festival Creative Contest」創意廣告比賽分享創作。
每次有分享的機會,我作為「故事」的信徒,都會建議大家的創作以故事為本。
不論是一條廣告片、一張圖片、甚至短短的一句句子,都可以是一個故事,故事永遠能令人印象深刻,這也是我喜歡寫故事的原因。
很多人都說,作為文人應該更孤高脫俗才對。不應收取金錢,也不應為搏取like數而寫作。
如果這就是各位心中的「文人」,那我就不做文人了。
對我來說,文人、作家、作者…只是個沒用的名詞。我只要能繼續寫故事讓人看到就足夠了。
所以,大家花費半秒的分享和Like,都是我寫作的最大動力。沒有你們,我什麼都不是!
#沒有維他命C
#橙就不是橙了